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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及西南诸河考察组进行阶段小结与学术交流

时间:2005-10-14   文章编辑:综办 科研   文本大小:【 |  | 】  【打印

  在完成8条考察路线中的4条之后,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长江上游及西南诸河考察组于9月29日在成都召开了阶段小结与学术交流会。在崔鹏研究员主持的这次会议上,水利部水保司鲁胜力副处长,长委水保局廖纯艳副局长,四川省水保局樊太岳局长、卿太明副局长,以及成都山地所程根伟副所长等出席并先后讲话。来自四川、重庆、甘肃、贵州的考察组成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领导在讲话中指出,该组具有考察线路长、任务重、起动早、力量强、工作实,专家们认真负责等特点,考察工作已初战告捷;水利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及四川省和重庆市等相关政府对此次科学考察给予了多方面的有力支持,而且寄于很高的期望,这是对考察组的鼓励与鞭策;他们希望该考察组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在剩下的4条线路考察中抓重点区域,抓关键问题,圆满完成科考任务。 

  从十几位专家在会上所作的学术报告和发言中可以看出,该组通过前4条路线科学考察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相关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专家认为,水土流失的实质上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在脆弱生态系统背景下,叠加了人类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发了土壤侵蚀的加速过程,水土流失又是“生态-生存-生产-生活安定-生态安全”相互交织、时空耦合的自然与人文的综合过程;水土保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寓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中研究,特别应考虑人类的经济活动、社会行为、人口压力所带来的生态与环境效应。 

  科学考察发现,目前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着5个不适应:即国家生态建设需求与目前水土保持项目(投资)规模不相适应;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投资标准和治理成本不相适应;《水土保持法》的可操作性和《水土保持法》的法律地位不相适应;水土保持监测运行缺乏保障与国家重大工程科学决策需求不相适应;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工程与极为薄弱而零星的水土保持科研不相适应。 

  与会专家建议:国家应把水土保持作为生态建设的关键措施加大投资规模,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保护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不同地区的背景条件和不同的工程类型来制定相应的投资标准,把项目管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总经费之中,对水土保持工程不能采取与其它基本建设工程一样严格的投标方式,取消以面积为主的立项指标,取而代之以实事求是的工程措施立项;国家应加强对水土保持的重视,水保部门应该有一定的政府职能,组织机构应有相对一致的建制,把水土保持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政绩量化考核指标之一;细化《水土保持法》的执法条款,增强水土保持法的强制性;完善水保监测体系,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的运行机制,保障水保监测的持续和稳定;制定水保科研规划、增加水保科研投资,完善水保科研创新机制,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科研项目客观评价、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平等竞争、择优支持的科学管理体系。 

  初步研究表明,嘉陵江流域占长江上游总面积的15.5%,径流量占16%,而输沙量却占长江上游总输沙量的26.6%。20世纪80年代以来,嘉陵江河流泥沙明显减少趋势的主要原因是:以控制坡面侵蚀为主的“长治”工程和“长防”工程的有效实施;总库容达55.75亿立方米的众多坝、塘、水库的拦蓄作用;植被的有效恢复;由于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而使环境压力骤减。这些方面的共同作用,使大量泥沙暂未进入主河等。然而,水土保持坡面工程、沟道工程拦沙效益评估、嘉陵江流域减沙的持续性,以及山地灾害、人为水土流失等因子对增沙的贡献等问题有待深入研究。 

  据调查,三峡库区9条次级河流的平均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域总面积的49.54%,中度以上土壤侵蚀总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0%以上,其中,流域面积仅478.55km2的孝子河水土流失面积达398.16km2,占其流域总面积的83.3%;万州五桥河的平均侵蚀模数高达5050T/km2.a,三峡地区沿江两岸遗弃的建设弃土顺坡运移到江中引起新的水土流失,对长江水体生态造成的严重影响不容忽视;三峡库区在对城镇点源污染进行重点控制的情况下,面源污染正逐步代替点源污染,成为水体污染和富营养化的主要来源;三峡成库以后,次级河流流速减缓,泥沙淤积而携带的污染物也正在三峡库区积累,一旦条件适合而暴发水华,将对三峡水库的水质产生毁灭性的影响。而且,饮用水安全也存在重大隐患,在库区6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给水厂丰水期和枯水期原水样检测分析中,检出其含有多种多环芳烃(PAHs)和邻苯二甲酸醋(PAEs),其中包括国家环保总局首批公布的水中优先检测污染物萘、荧蒽、DEHP等。 

  此外,有关专家针对资料收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项目科考办公室基础资料专题组能建立统一格式的资料数据库,避免各片区数据库建设过程中的重复劳动,也便于资料共享。 

  学术交流结束后,与会人员就长江上游及西南诸河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提纲,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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